臺灣宜蘭蘇澳籍漁船“特宏興368號”今年傳出船長與輪機長遭漁工殺害;檢方偵查後,已將涉案的8名漁工依殺人罪嫌起訴。
  “特宏興368號”今年元月18日從南方澳出港,航向東太平洋海域作業,準備捕撈鯊魚與劍旗魚等,當時船上除了有船長陳德生、輪機長何昌琳之外,還有9名印度尼西亞籍漁工。
  “特宏興368號”船船主莊清旺於7月15日最後一次透過衛星電話與船隻聯繫之後,漁船從此失聯。
  事發後,“海巡署”派遣“巡護七號”從斐濟運補出發後,前往“特宏興368號”船失聯相關海域尋找,終於在7月27日登上“特宏興368號”船,發現陳德生與何昌琳都不在船上,懷疑被印度尼西亞籍漁工丟入海中。
  在歷經24天、長達約4870浬航程之後,“巡護七號”8月20日終於拖帶“特宏興368號”船返港,9名印度尼西亞籍漁工隨即交由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宜蘭地檢署今天公佈的起訴書指出,7月15日下午,“特宏興368號”船在東太平洋海域作業時,陳德生因作業問題與一名漁工起衝突,隨後遭部分漁工以浮球毆打,最後被丟入茫茫大海中,至今仍未尋獲。
  檢方調查,這名漁工隨後向部分新漁工教唆說,“我剛已毆打船長了,剩下輪機長是你們的事”、“把輪機長處理掉”;何昌琳之後在熟睡中被部分漁工抬往船外,丟入海中。
  檢方說,何昌琳在落海前,曾一度緊抓漁船旁的欄桿,但之後遭漁工們踢下海,至今也未尋獲。檢方認為,“特宏興368號”船上其中8名漁工狠心連手將陳德生與何昌琳推下海,依刑法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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