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盧軼 通訊員/岳才軒)政府性基金收入是財政預算收入的重要組成,而土地出讓金往往又是其中的主要收入。省財政廳最新發佈的《2014年廣東省政府債券評級報告》,公佈了近年廣東政府性基金收入及土地出讓金的情況。
  報告顯示,2011年—2012年,廣東省全省政府性基金總收入分別完成3246.76億元、3305.62億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集中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011年—2012年,廣東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分別完成1829.98億元、1753.81億元,分別占當年政府性基金總收入的56.36%、53.06%。
  2013年,廣東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完成3082.26億元,出現較大幅度的增長。報告指出,由於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主要集中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支出,當房地產行業繁榮時,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均相應有所增長。2013年,廣東省商品房銷售額增加39.53%,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與支出分別增長62.19%、55.12%。因此,廣東省房地產行業波動情況對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將產生一定影響。
  不過報告指出,廣東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占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比重相對於全國平均水平依然較小,房地產行業波動對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影響將小於全國平均水平。
  此外數據顯示,廣東省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水平隨當地經濟水平的增長而增長,與廣東省地區生產總值增速呈一定程度的正相關。2011年—2013年,廣東省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占廣東省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分別為4.34%、3.97%、5.91%,年平均比重為4.74%,較為穩定。  (原標題:粵去年土地出讓金3082.2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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